与其纠结“责任状”不如教会学生防身术 L@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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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西九江县二中初三学生反映,被学校强制签一份“安全协议”: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事学校一概不负责……家长们表示,接受不了这种规避责任的做法。校方称很无奈,走读生家长要求孩子上晚自习,安全不能让学校负责。(9月14日《人民日报》) *}BqnvfE!
学生人身安全保障是当前学校和家庭最为担忧的事情,学生每天从家门到校门,一路上是否平平安安,既不取决家庭的安全唠叨,又不取决学校老师对学生的安全告诫,毕竟学生还是个缺乏经验的未成年人,判断力和对事物的鉴别力都相对薄弱。 owR\JYw
从每年学生在外玩耍,或是在上学和放学的途中发生意外,我们都不难看出,引发家校之间的官司和矛盾纠纷,实在是让学校苦不堪言,让家长痛不欲生。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,学校不得不挖空心思把学生的安全责任推卸掉,让学生签订一份“安全协议书”。难道学校就凭一纸“安全责任书”,这样就能把事故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吗?显然不能!笔者认为,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的,这是校方的一厢情愿。 &HlyU:& |